为维护学院正常的教学、生活秩序,切实保护全院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,确保实现学院确定的安全工作总目标,特制定本意见。?xml:namespace>
一、学生进出校门管理规定
1、本院学生在校园内活动,原则上需携带学生证或佩戴校徽。
2、学生在每晚熄灯后原则上不得外出,因非常特殊情况要外出的,需向宿管人员书面申请,经宿舍管理人员签字同意,并电话通知门卫,门卫查验无误后,做好登记后方能外出(门卫值班室开通来电显示,以便确认电话是否是宿舍管理值班室电话)。
3、学生进入学院必须佩带校徽或出示学生证,如无法证明学生身份,需由辅导员老师证明其学生身份并登记后方能进入校门,学生如果三次不佩戴校徽或无法出示学生证强硬出校门者,视为违纪,由各相关系(部)给予批评教育,经教育不改者视其情况依据学院相关管理规定给予校纪处分。
4、学生的证件一律不得交他人使用,否则依据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。
5、门卫将违纪学生的情况进行登记,每周由保卫处整理后交学生处,并由学生处定时在全院进行通报。
二、外来人员进入校门管理规定
1、校外人员进入学校,必须在门卫进行登记后,方能入校。
2、外来人员在上课期间原则上不得进行探望,应在门卫值班室等候学生课后电话联系,并由学生到门卫登记后,方可进入学校。
三、车辆进出校门管理规定
1、院内职工车辆进出教学区时,应主动在车前窗摆放学院印发的机动车辆出入证(未办车辆出入证的车辆请在保卫处登记办理),无学院发放出入证的车辆原则上不得进入教学区。
2、凡进入校区的车辆,在校区内不得鸣笛,应在指定的区域停放车辆,不得乱停乱放,发现乱停乱放的车辆,而且不服从保卫处人员指挥的车主,保卫处将通知车主的工作部门,由部门领导对车主进行教育。
3、非本院车辆原则上不得进入校区,因公事要进校的外来车辆,需在门卫处登记车牌和来访事由后,方可进入。
4、来校上课的外聘教师、学院务工人员、学院供货的车辆,请各部门到保卫处统一办理临时出入证,其他临时供货的车辆,请联系供货的部门临时通知保卫值班人员,告知车牌号及所拉货物,然后门卫方能给予放行。
5、所有向外拉物品的车辆和人员,需经相关部门出示出门证明(盖公章),说明所拉货物的品种及数量,否则所拉物品一律不得出校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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